中新網廣州11月8日電 (索有為 黃彩華)廣東省東莞市第一法院寮步法庭四名執行幹警在對被執行人黃燦榮擬進行司法拘留時,遭遇黃燦榮及其親屬的嚴重暴力抗法,一名執行幹警更遭家屬刀架脖子威脅。黃燦榮妻子鐘麗珍、兒子黃洋傑案發兩日內落網,黃燦榮潛逃半年後被抓獲,均先後被提起公訴。
  東莞市第二法院8日通報,該院對上述兩案作出一審宣判,以妨害公務罪判處黃燦榮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其妻兒鐘麗珍、黃洋傑均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七個月。
  2013年1月,東莞市第一法院一審判令東莞市寮步鎮上屯黃家朗村村民黃燦榮、鐘麗珍夫婦須歸還債權人鐘先生20萬元借款及其利息。但判決生效後,黃燦榮夫婦拒不履行。2013年5月,鐘先生申請強制執行。該案由東莞市第一法院寮步法庭負責具體執行。但黃燦榮一直拒絕露面。
  2013年10月18日,寮步法庭執行法官瞭解到黃燦榮在家,擬對其司法拘留。當日13時許,寮步法庭四名執行幹警(包括一名執行法官、兩名書記員、一名法警)攜帶擬對黃燦榮執行拘留的決定書,駕駛一輛警車來到黃燦榮家執行公務。
  但黃燦榮不肯配合併離開家往外走。得知要對其執行拘留,黃燦榮試圖逃跑並反抗。執行幹警將黃燦榮按倒,並用手銬鎖住其一隻手。
  就在此時,黃燦榮的妻子鐘麗珍及大兒子黃洋傑聞訊趕來阻礙執法。時年19歲的黃洋傑手持日本武士刀突然衝出,把刀架在另一名執行幹警的脖子上,威脅要求放人。執行幹警不得已解開黃燦榮的手銬。後黃燦榮、黃洋傑則又繼續用拳頭毆打兩名執行幹警。執行幹警報警請求支援。
  暴力抗法行為到此並未結束。時年46歲的黃燦榮妻子鐘麗珍先持木棍相威脅執行幹警,後糾集親屬及多名村民到現場妨害執行公務。四名執行幹警被逼退到警車上。
  期間,黃燦榮因身體不適被送往醫院治療。黃洋傑、鐘麗珍則與他人繼續圍堵警車,不顧現場治安隊員或民警的勸阻,實施了拳砸車門、恐嚇、辱罵等過激行為。
  東莞市第一法院與寮步鎮緊急組成指揮部,出動警察、特警、治安員共約百人,於當天下午五點半許強行突入圍攻現場,幫助4名執行幹警離開現場。雙方已僵持約四小時。經法醫鑒定,兩名執行幹警均為輕微傷。
  2014年9月1日,東莞市第二法院受上級法院指定管轄,公開開庭合併審理了黃洋傑、鐘麗珍及黃燦榮分別被指控妨害公務罪兩案。法庭上,三名被告人均當庭認罪。
  法院經審理認為,黃洋傑、鐘麗珍的行為均已構成妨害公務罪,三名被告人的主觀惡性較大,客觀行為嚴重威脅執法人員的人身安全,法院視其具體犯罪情節及認罪態度,作出上述一審判決。(完)  (原標題:廣東“老賴”一家三口打傷法官圍攻警車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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